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什么?
- 来源:法问网
- 时间:2023-08-21 00:14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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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,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,缴纳社会保险,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,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在很多情况下,双方解除劳动关系,单位都需要给予补偿。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什么?下面小编给广大劳动者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。
一、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什么?
按实际情况,对于补偿标准,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。另外,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二、对经济补偿有争议该如何解决?
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的问题发生争议的,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,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,达成和解协议。 当事人不愿协商、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;不愿调解、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符合法律规定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三、如何解除劳动关系?
1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。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,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,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。注意,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,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。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。
2、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这种情形劳动法做了规定。主要有两种情况:劳动者的行为违反《劳动法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,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;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。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。
3、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。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综上所述,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,如果需要单位支付补偿的,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的,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工资。职工对经济补偿金额有争议的话,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,也可以通过工会或者第三方结果调解,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。
怎样计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?
《劳动合同法》中的经济补偿标准
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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